海上风电涅槃
本文摘要: 导语:整个风电行业都在等风来,目前来看,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不排除国家为推动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的开展,出台一些刺激
悬而未决的海权博弈
并不是每一个地方政府都能像上海那样大力度地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各地能源需求状况、海洋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海上风电在不同省份将面临不同的命运。
从目前来看,资源较好的这些省份当中,广东、福建两省最为积极,海上风电规划较大,项目有序推进当中;山东、浙江等地尚处于观望状态,并未有实质行动;而曾经有着“海上三峡”规划的江苏则处于一个比较微妙的状态。
第一批特许权招标项目的选址纠纷事件将海洋功能区划的冲突问题暴露无遗,尽管如今这个问题因海上风电项目退让改址而落幕,但整个处理过程并没有形成一个顺畅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机制,在以后的海上风电建设过程中,海域使用权的模糊仍可能是一个隐患。
回溯第一批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历程,可以发现在这场用海权博弈中,海上风电一直处于下风。
2009年,国务院批准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其中第四章第四节重点提及海上风电的发展:“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大丰、东台、如东、灌云等陆地风电项目和沿海滩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到2020年,风电装机总量达到1000万千瓦,其中陆地300万千瓦,近海700万千瓦。”
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与国家海洋局共同发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启动了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申报。国家能源局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份有关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通知要求,项目范围为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至50米深近海海域。按“先试点,后扩大”原则建设,根据风能资源、海域环境、电力送出和技术能力等条件统筹确定项目规模,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暂定为20万—30万千瓦。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下称“华东院”)受江苏省委托,承担东台、大丰、射阳等多个项目的前期测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海洋水文观测及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华东院的报告编制完成上交后,江苏省召开海上风电工程规划报告论证会,邀请省军区、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等众多单位共同参加。
从现在的结果来看,这个会议更像一个预言大会,参会部门对这份报告提出的异议后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被一一印证。尤其是河海大学提出“多块风场涉及江苏省围垦综合开发区,另有多块风电场水深条件较好,适合作为预留航道”,“建议取消东台C1、C2风场”,东台项目后来不但没有被取消,还被确认为特许权招标项目,却在后来的推进过程中由于项目用海选址与江苏沿海滩涂围垦范围和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有重叠而被要求迁址。
2010年5月,中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完成,理论上,各项目方应该开始前期工作,但由于过低的中标电价,项目方一直抱着“早投产早亏损”的心态,一直拖延。直到2011年4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报告》(2010-2020)出台,事情向着更纠结的方向发展。
除了东台项目外,江苏大丰20万千瓦项目也与江苏围垦区规划、江苏省上报的珍禽保护区局部有重叠,最后原定四个项目的厂址无一例外都需迁移,并且根据上述区划报告,以后海上风电开发必须遵循“深水远岸”原则,潮间带滩涂区域理论上不再开发海上风电。
谢宏文告诉记者,2009-2011年期间,全国多个省份都在开展海洋功能区划的研究,正是国家海洋功能调整的一个时间段,特许权招标时这些规划都没有明确。按道理说,招标在先,做海洋功能区划时应该把这些区域划出来,但海洋部门并没有这样的意识,还是按自己的思路来办这件事。
这四个项目不但场址变更,一律被推向海里,大丰和东台项目原属于潮间带项目,变更后都变成了近海项目,场址面积也被压缩了。谢宏文认为,场址面积的压缩对风机选型影响很大,“有些项目被压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二或一半的面积,原来选择的风机机型可能会改变,而且风机布局的改变还有可能影响发电量”。
从江苏沿海规划中占一席之地,到海洋功能区划中被边缘化,海上风电在江苏的急转直下说明了什么?
中电联的《江苏沿海风电基地调研报告》指出,“(江苏)沿海地区土地和海域经济附加价值高,但以往并未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因此,早期风电开发进程比较顺利……随着江苏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出台,各沿海县市都相应地对产业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和布局,占地区域广、利税微薄的风电项目被逐步边缘化。各地将转向依托港口、岸线资源,重点加强重工、海工、化工、风电制造等行业,从而对风电开发利用造成制约。”
这份报告还提到,根据对江苏东台、如东等地的调研,潮间带及近海海域海上风电场的单位面积产值每年每平方公里约为400万—600万元,而不同品种和形式的海产养殖每年每平方公里产值在600万—7500万元,因而在海洋部门的权衡博弈之中落了下风。
这样的问题不单存在于江苏,广东的海上风电开发也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海洋资源争夺战。由于潮间带区域炙手可热,受到养殖、旅游、码头,甚至体育部门、自然保护区等各行业各部门的争夺,海上风电很快被挤了出来,广东海上风电首个项目桂山项目是个离岸甚远的深海项目。
但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海上龙源”)总经理张钢认为,海上风电开发与其他海洋产业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从如东潮间带示范风电场的经验来看,海上风电和养殖还是兼容的,如果有码头可能是会有冲突。但海上风电可以形成岛礁效应,对渔业养殖是有好处的。我们在这方面有专题研究,也投入了一两千万在海洋生态修复方面,一开始我们是放鱼苗,后来江苏省海洋局建议我们放岛礁,我们研究过后发现风机的基础本身就能作为岛礁,更有助于水产生长。现在我们风机下面种的紫菜长得都很好,我们周边的渔民该养殖的还是照样养殖”。
尽管如此,同样作为第一批特许权招标中大丰项目的开发商,江苏海上龙源也在项目停滞的三年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
用海权的争夺、海洋主管部门与能源主管部门的协调在未来海上风电的发展中都会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难题。其实,这个难题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两个部门之间的职权分工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尽管在江苏,海上风电最后作了妥协退让,但在没有明确规则的状态下,矛盾其实没有从制度上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