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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改即将启幕
发布时间:2015-02-11     来源: 风能产业观察
本文摘要:2014年圣诞节当天,中国能源行业收到一份大礼:《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待批复后择机发布。

     2014年圣诞节当天,中国能源行业收到一份大礼:《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待批复后择机发布,而新电改方案将从放开售电和竞争环节定价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意味着"啃硬骨头的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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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改即将启幕
 
  电改无疑是2015年价格改革思路的一个缩影,按照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凡是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全部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的原则,大力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电改的核心
 
  据悉,新电改方案以"放开两头、监管中间"为原则,提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
 
  有评论称,该方案未对电网企业进行横向拆分,但明确了电网企业的公共服务属性、改变了电网"吃差价"的盈利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网售分开,培育多种售电主体。"之前讨论中的售电主体包括6类主体,包括地方供电局、发电企业、工程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大型工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的售电企业以及提供兜底服务的售电企业。不过,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醒,售电侧改革是电改的高级阶段,必须要有先决条件。
 
  "一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对发力于2014年伊始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一名资深电改专家如是评述。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五号文件的形式,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制定了明确的改革目标,以及清晰的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路径;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五步改革措施,逐步构建起竞争性的电力市场。
 
  但这一电力体制改革中长期路线,却在走完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后戛然止步。中国电改绕了12年,各种电力改革的动作和口号层出不穷,包括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等,最终都没能推动下去。
 
  "这说明,电改不是随便想先动哪个环节就动哪个环节的,一定需要主次分明,对症下药。"前述人士说。
 
  该业内人士表示,将售电侧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第一步,非但不能推进电改,而且是有弊的。售电侧改革不是不要改,而是不应该在现在改。因为这是电改的高级阶段,必须要有先决条件,即:政府完成对电网的单独定价;厘清输配成本;逐级限期,放开电价。
 
  "这些都做了之后,才有基础着手售电侧的改革,培育售电市场的主体。"前述人士说。
 
  "在不改变国家电网公司运营模式的前提下,就率先进行售电侧放开,那么卖家还是惟一的:只有国家电网。单一卖家,就谈不上市场,多买多卖才是市场。"一名经济学者指出,"在现有格局下放开售电侧,售电企业完全没有议价权,电网公司能很轻易地"控制"售电企业。这时售电企业想帮电网卖电,还想占国家电网的销售额,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延宕已逾12年之久的电力改革,看似坐上了爬升的过山车,但对比发端于2002年的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甚至是"深圳电改试点",更像是在做俯冲运动。
 
  深圳试点
 
  2015年1月1日,深圳市如期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购、售电获取差价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按有效资产实行总收入监管,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这一改革释放出了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出现重大转变,将为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2014年10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根据《试点方案》,深圳市输配电价的核价基础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按照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而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结构监管。
 
  记者了解到,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其中,有效资产指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所必需的各项资产,不包括应与电网企业分离的辅业、多经及三产资产等。价格结构分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深圳市输配电价将按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20千伏、10千伏、不满1千伏6个电压等级制定。电网企业将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售电量、线变损率等逐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计量。
 
  按照这一方案,电网将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参与到电力行业产业链中,依靠网络资源收取"过网费"。多数专家认为,这一做法将最终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深圳市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的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年至2017年。试点启动后,深圳市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在相关条件具备时,输配电价制定还将在分电压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林伯强教授认为,此次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将有利于促进电网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率。
 
 
  链接
 
  我国电改历程
 
  1978-1985年
 
  推行"集资办电",可使用银行贷款,改变了过去电力建设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做法。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
 
  1987-1998年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承接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2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决定启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3年3月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年7月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电价被划分为上网、输电、配电和终端销售电价。
 
  2004年3月
 
  电监会和发改委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
 
  2007年4月
 
  国务院转发《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针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2009年10月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10年
 
  中央多部委叫停地方"直购电"试点。
 
  2011年9月
 
  由两大电网公司剥离的辅业与4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形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中国历时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迈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重要步骤。
 
  2012年4月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首次表态,"应坚持现有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格局"。
 
  2014年上半年
 
  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重启"直购电"试点。
 
  2014年11月
 
  国家发改委下达《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电改总体方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原则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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