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本文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
我国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行动计划》提出了我国能源发展的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
二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要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实施"一挂双控"、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以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等措施。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包括煤电升级改造、工业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具体措施包括:积极开发水电,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大力发展风电,建设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四是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五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提出了9个重点创新领域和20个重点创新方向,开展相应的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页岩气、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新一代核电等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制定国家能源科技创新及能源装备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五、《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为保障2020年战略目标的完成,《行动计划》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健全能源法律法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加快资源税费改革,积极推进清费立税,逐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扩大地质勘探基金规模,重点支持和引导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及配套措施。完善能源消费政策。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三是做好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细化任务落实,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