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弃风限电”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1     来源: 中国“弃风限电”状况分析报告
本文摘要:此外,《可再生能源法》一直未能有效执行也备受业界诟病。“我们国家有《可再生能源法》,但是细读发现,这里面的利益分配说得很清楚,但是责任说得不清楚。
 
  核心问题是消纳
 
  不可否认的是,弃风限电具有客观性因素,首当其冲的就是电网投资建设跟不上风电发展的步伐。
 
  “甘肃河西风电发展到现阶段,要解决送出问题只能靠750或者正负800千伏的输电工程。但是,电网的审批周期非常长,仅做完河西地区的拆迁赔偿最快也要7、8个月。”甘肃省电力公司风电技术中心主任汪宁渤说,“最近当地又新批了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但其配套工程一直没批下来,风场建完后必然得弃风。”
 
  据了解,风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较短,通常首台机组建设周期仅为6个月;电网工程建设周期长,输电线路需要跨地区,协调工作难度大。我国220千伏输电工程工期需要1年左右,750千伏输电工程工期需要2年左右。
 
  “虽然现在内蒙古、甘肃确实因为通道建设问题限电,但个人的看法是,前几年解决弃风问题的核心是送出、调峰、稳定等因素,现在制约风电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市场消纳能力不足,即市场空间不够。”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亦伦表示,“比如‘三北’地区本身风能资源非常好,装机规模也很大,但是风电的消纳市场却没有。”
 
  “我国的地理条件决定了风能资源分布的不合理,比如北方地区的风况很好,而南方内陆稍微弱一些。就‘三北’而言,我认为建设风电并不是为了本地消纳,而是为了送出,在全国范围内消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通中心副主任侯佑华说,“但是对于用电省份而言,大量的电力从‘三北’地区送出以后,他们愿不愿意接纳,愿不愿意付出代价,这都值得商榷。”
 
  多位企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至少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各级电网;二是激发经济发达地区积极主动接纳风电的意愿,统筹规划并加快跨区输电骨干通道建设进度,建立全国电力市场消纳风电的机制;三是引导耗能产业向西北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转移。
 
  顶层设计缺乏引担忧
 
  为解决风电弃风限电问题,国家能源局近期在北京召开了“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启动会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做好风电消纳工作是实现风电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十三五”风电规划研究的重点任务,对能否实现2020年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尽管政府部门一直“发力”,但多位专家表示,我国的新能源发展至今仍未完全建立起科学、有序的开发管理机制,目前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完善的规划、合理的布局以及市场化的运营环境。
 
  以弃风限电最为严重的吉林为例,一家风电企业总经理诉记者,吉林没有一个真正的能源发展规划。“风电发展就是跟着感觉走。”他说,“其实当地风电场已经很多了,五大电企还要上项目,怎么办?那就申报个风电供暖示范性项目,这个肯定赔钱。然后政府在其他项目上给予补偿,比如批一个配套的火电项目。”
 
  “现在风电与其他能源缺乏一个可行的、协调的发展规划,电改推进缓慢、电力市场化机制远未完善,有利于整个国家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仍未建立。”一位可再生能源行业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配额制只能说是‘补丁’政策,真正的顶层设计还是缺乏。”
 
  此外,《可再生能源法》一直未能有效执行也备受业界诟病。“我们国家有《可再生能源法》,但是细读发现,这里面的利益分配说得很清楚,但是责任说得不清楚。”上述人士表示,“有系统性的结构设计,有配套政策支持,有能贯彻执行的法律,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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