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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进一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19     来源: 《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本文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被列入开发建设方案。
  
  一、舆情综述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被列入开发建设方案。这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在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苏省列入开发建设的项目规模最大,达到348.97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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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进一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发展
 
  方案明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方案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同时,要求电网企业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工作,开发企业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要求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
 
  此外,方案表示,将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委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牵头,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工作。
 
  这是继今年电价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风电迎来的又一重磅消息。
 
  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二、舆情传播
 
  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监测数据显示,自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信息约5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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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信息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单位:条)
 
  解析:12月12日,能源局公布的《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网络热传。13、14日是周末,信息量较少。15日,《经济日报》、《中国电力报》等媒体的报道被大量转载,使舆情进一步升温,同时,相关省份的地方媒体也对本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情况进行了报道。16日,信息量继续增加,《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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