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风电平价上网第一步
本文摘要:长期以来,陆上风电价格一直为业界所关注。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1月22日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陆上风电年度新增装机量达20 7gw,规模四倍于美国市场且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0%。自2009年起,中国已连续六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
中长期:正面促进产业发展
对于陆上风电价格政策的调整,国家发改委本次发布的《通知》,将会给整个风电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孟宪淦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从总体上讲,这次价格调整对于整个风电行业起到正面为主的影响。一是促进政策落实和改进,比如配额制。
二是促进降价。孟宪淦认为,降价是现在应该做的,再不降价就没有办法实现平价上网的任务。“如果在2015年不降价的话,又怎么能实现2020年的平价呢?”
对于电价调整的具体时间,《通知》做出详细说明:“上述规定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在时璟丽看来,本次价格调整对于风电整个行业会带来影响。从短期看,风电场建设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抢装现象,如2016年风机的总体需求会大大增加,第四季度风电场并网投运将比较集中。这些会影响风电整个产业链,制造业将一方面获得市场空间增长带来的利益,同时也体会到一定的压力,而后又会出现不长的市场规模低谷期。
“但从中长期考虑,政策的调整会有很好的正面促进作用。”时璟丽强调说,通过政策引导行业,开发优势项目,风电发展步伐将更为理性。风电在“十三五”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按照已公布的政府文件和发展思路,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2亿千瓦,实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并逐步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通知》规定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孟宪淦指出,“我们要处理好两个原则:一个是必须要降价,另一个是使得投资者有合理的回报收益。”在符合这两个原则的前提下,要考虑如何逐年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支持可再生能源逐渐成长壮大,使得风电行业凭借市场机制发展,依赖科技进步来降价。一个长期依赖政府补助的行业是没有前景的,只有通过真正的市场机制发展才有前途,孟宪淦说。
顶层设计:给予风电足够发展空间
最近几年,国家对于风电产业不可谓不重视。在2014年6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规定,“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一次,发改委发布陆上风电价格政策调整的通知。在顶层设计上,给予风电行业指导。
“从宏观的角度,陆上风电电价调整方案,更强调了政策的延续性。国家要进一步优化风电和其他电源与能源以及电网发展布局,以顶层设计给予风电足够的发展空间。”时璟丽说。
孟宪淦认为这对于我们政策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政策执行力度要加大,另一方面要求我们的风力发电的制造商要尽可能降低成本,使得投资不断下降。因此这个事情牵涉到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孟宪淦看来,现在的风电、太阳能都是政策推动的市场,如果不讲政策,这个市场就难以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对这些已经讲得非常清楚。那么,我们目前所做的都应该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当然如果以后这个市场继续向前发展的话,那么就不是以补贴为主推动的市场。孟宪淦介绍说,前几年全国人大检查过一次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发现很多都没有落实到位,而目前我们缺乏一个可再生能源法落实的相关能源主管部门。这样的窘境,使得相关法律在执行落实方面出现一些不太和谐的情况。
对于
上网电价的变动,孟宪淦认为应有慎重的态度,同时做好总量目标和规划计划制定落实,以及考虑我们国家财政支撑的可能。孟宪淦介绍说,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总量目标的原则,这也是《可再生能源法》的核心内容。一定要做好总的目标和财政预算,否则会出现像过去那样拖欠补贴的情况,投资者面临着利益受到损失。这些需要一个部门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