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订制”的华锐风电自救方案
本文摘要: 对*ST锐电的中小股东而言,目前最关心的是—公司能否通过新的大股东的运作实现扭亏为盈。表面上,在转让应收转款和转增股份这一组交易中,富海新能和大连汇能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并没有那么简单。
要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需要花费多少金钱?A股市场上屡见不鲜的股权争夺战说明,要回答这个问题并非易事。如今深陷暂停上市危机的
*ST锐电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推出堪称“私人订制”的自救方案。
“私人订制”的华锐风电自救方案
对*ST锐电的中小股东而言,目前最关心的是—公司能否通过新的大股东的运作实现扭亏为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ST锐电将于本月发布业绩预告。而根据上证所的规则,需要在1月份发布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包括亏损、扭亏为盈以及业绩变动幅度超过50%这三种情形,华锐风电究竟属于那种情形,只有等待业绩预告发布后才能揭晓。
推两大措施谋自救
在2015年的第一天,*ST锐电公告提示了股权变动的消息。
*ST锐电称,201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完成,除大连重工(002204,股吧)起重集团之外的其他21家发起人股东,将转增股本后取得的合计14.4亿股转增股份已划转(记入)至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富海新能)和大连汇能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大连汇能)的账户中。具体来看,划转后富海新能持有*ST锐电11.97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85%;大连汇能持有2.43亿股份,持股比例为4.02%。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大连重工起重集团转增股份暂未划转,但是从持股比例来看,富海新能已经超越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成为*ST锐电的第一大股东。
资料显示,上述股权划转启动于2014年12月,由*ST锐电部分发起人股东将“10转5”后获得的股份让渡给富海新能和大连汇能。与此同时,*ST锐电还以17.8亿元的价格,向富海新能和大连汇能转让账面原值为18.75亿元的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富海新能和大连汇能付出17.8亿元的资金,获得的是18.75亿元的应收账款,以及截至目前逾14.4亿股的*ST锐电股份(大连重工起重集团转增股份暂未划转)。富海新能持有*ST锐电11.97亿股股份,对应付出的资金约14.79亿元。
不过,由于*ST锐电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前三季度连续亏损,且此前面临着公司债兑付的危局,因此上述两个措施被视为公司自救的措施。而对于应收款转让是否能帮助*ST锐电扭亏,公司一位人士表示,目前无法对应收账款转让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作出准确判断。不过这位人士指出,按照规定,公司将在1月份之内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