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引入“民间资本”在实践中前行
本文摘要: 针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要理顺能源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等。
聚焦天然气、上网电价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具体到能源领域,《意见》提出理顺能源价格机制,主要针对天然气和上网电价两方面。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发布的能源领域引进社会资本的文件中,都能看到价格改革的影子。本月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就提出,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目前我国主要能源产品除煤炭外,均未建立完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这给行业的盈利前景蒙上迷雾,成为阻碍民资进入能源相关领域的障碍。
吴钟湖介绍,目前我国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主要集中在天然气价格和电价改革两方面。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
电力、电网方面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参与投资核电项目,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投资清洁能源项目、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等领域。
吴钟湖认为,价格的决定方式直接决定社会资本的盈利水平,
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还需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推动。
(新闻原标题:风电引民资“改革仍在路上”价改拨开收益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