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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引入“民间资本”在实践中前行
发布时间:2014-11-2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辛夷
本文摘要: 针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要理顺能源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等。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早已不是新闻。
 
  此次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提民资入能,对领域和方式都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电网建设,以及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
 
  此前,民资进军能源领域的效果却并不理想。
 
  针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要理顺能源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等。
 
  “改革仍在半途”
 
  2010年发布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推出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其中有54个是能源类项目。
 
  仔细阅读文件不难发现,能源领域引进社会资本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领域、电站建设和电网建设三方面。
 
  虽然从政策层面上,能源领域对社会资本表示欢迎,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道路并不平坦。以风电产业发达的河北省张北县为例,目前在该县投资建设风电场的企业中,仅有两家民营企业和一家省级企业,其余企业都是大型国企。
 
  这首先是由于能源是自然垄断行业,社会资本的技术、资金实力都难以与大型国企匹敌。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秘书长、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要自负盈亏,勘探等领域即使放开了社会资本也不敢进入。”
 
  另一个卡住民资入能的“玻璃门”是具体实施细则的缺失。虽然国家、地方文件不断呼吁,但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具体路径仍不明晰。吴钟湖介绍,大型国有企业掌握能源领域的主要资源,要想引入社会资本,不仅需要国有企业拿出态度,也需要其拿出办法。
 
  “改革仍在半途。”吴钟湖说,国家文件只是改革的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推进,相信会有细则逐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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