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下降应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本意
本文摘要:电价上应该放弃政府定价的模式,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电网公平准入、电网运行安全等事后监管工作,价格部门应该舍得放权,忍痛割爱。电力除现货交易外,还可以探索期货交易。
电价上应该放弃政府定价的模式,
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电网公平准入、电网运行安全等事后监管工作,价格部门应该舍得放权,忍痛割爱。电力除现货交易外,还可以探索期货交易。
根据媒体报道,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专家研讨会,研究改革思路。目前,各方博弈已接近最后阶段,但改革方案仍未最终定论。
在当前的能源体制下,电力体制改革相对沉寂。上一轮改革始于2002年,电改五号文提出通过“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改革,逐步建立具有竞争性的电力市场。今年6月13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顶层设计层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得到高度重视。
电力改革在十年之后,厂网分离的优越性体现出来,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发电装机规模增加,电力项目建设的成本也在下降,甚至曾出现“跑马圈地”的现象,通过这一轮改革解决了中国“硬缺电”的问题。
与其同时,竞价上网、输配分离并没有推进,完全竞争的电力市场仍在发育之中。发电指标分配制度、电网企业统一购销、发电与用户不能见面等问题一直饱受诟病。
目前,改革博弈的焦点集中在电网输电、配电、售电是否拆分,电力调度能否独立等问题。电网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电网企业作为利益相关方,倾向于输配一体化的模式,由国家制定输配电价,放开发电和售电侧,管住中间。
也有观点认为,如果单纯对电网拆分,很难根除当前面临的问题,甚至增加电力输配成本,最终向销售电价转嫁。应该强化电网的公共服务功能,改变统购统销的盈利模式,改变政府对电网的业绩考核方式。
在电力调度分离的问题上,能否保证电力供应安全是讨论的焦点。建议独立者认为,调度是公共权力,为保障各类发电主体公平参与交易,应该独立于电网企业;反对者认为,调度事关电网安全,技术性强,独立后电力供应安全风险大。
相比上述激烈的改革方案,相对温和的改革方案则是实施大用户直购电。即,国家价格部门确定电网输电价格,发电企业与用户商定交易电量和价格。这种模式得到各地方政府的支持,自去年开始国内视点范围扩大。但问题是,这种交易并非完全市场化操作,交易方案、交易主体、交易价格需要由政府部门审批,多出现发电企业为用户让利的状况。
况且,目前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规模极其有限,并未对当前的电力交易模式产生实质性的冲击。这种改革路径是一种迂回选择,也被批评者认为是“隔靴挠痒,画饼充饥”。
笔者认为,无论采取何种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最为切实的期待是促成电价下降、保证电力供应持续稳定供应。
在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电力首先是一种商品,由市场供求决定,在体制上打破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间的交易壁垒,通过建立公平交易平台,逐步开放市场,扩大并保障用户选择权。
在
价格管理体制上,应该放弃政府定价的模式,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电网公平准入、电网运行安全等事后监管工作,价格部门应该舍得放权,忍痛割爱。电力除现货交易外,还可以探索期货交易,当然这需要储能技术和智能电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