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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5-06     来源: 北京市发改委
本文摘要: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确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区域清洁供应体系。
 
  超前规划布局重点区域能源设施,加快区域能源系统规划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市场推进的区域能源建设机制。
 
  13.全面完成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建成雁栖湖核心岛智能分布式能源系统,确保雁栖湖示范区3.5兆瓦大坝光伏发电、日出东方酒店2.4兆瓦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实现自动智能调配。加快完善核心岛和主会场周边电力、天然气设施,6月底建成投产220千伏怀柔北站、110千伏会都站,建成北房、迎宾路、怀北等调压设施,提高区域整体供电供气能力。加快实施核心岛周边清洁能源改造和散煤治理,完成核心岛周边21平方公里内燃煤锅炉改造。
 
  14.高标准建设重点功能区区域能源系统。综合重点功能区热、电、冷需求,充分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提高产业功能区能源供应品质。竣工投产未来科技城区域能源中心。积极推进通州运河核心区、海淀北部区域能源系统,加快新机场区域能源建设前期工作。
 
  15.加快远郊区县供热市场化建设。制定远郊区县供热市场化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明确建设标准、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力争完成门头沟潭柘寺镇、顺义牛栏山镇、密云溪翁庄镇等6个镇域市场化试点项目建设,供热面积约1700万平方米。
 
  (五)抓住机遇,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统筹中央、地方政策及创新资源,重点聚焦太阳能、地热能的应用及科技研发,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展环境,稳步高效提升新能源利用规模。
 
  16.积极推动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以海淀、顺义国家光伏应用示范区、昌平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大型公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建成中关村软件园25兆瓦、顺义天竺工业区30兆瓦、昌平南口12.8兆瓦光伏电站等重点示范项目。进一步加快地热能和热泵应用,建成未来科技城吸收式大温差热泵工程,开工建设东升科技园及太阳宫燃气热电厂热泵供暖工程。
 
  17.完善新能源发展政策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将分布式光伏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加快太阳能电网接入,积极支持区县政府制定本区域的鼓励政策。制定《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试验中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标准体系表(第二批)》,促进新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高端化。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地方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18.促进新能源科技研发试点示范。对接国家2014年重大能源科技专项,加快储能储热、智能电网、高效光伏电池等前沿技术研究和项目试点示范。
 
  (六)城乡统筹,不断提高能源安居惠民实效。
 
  加快实施一批能源安居工程,让更多城乡居民用上安全电、便捷气、清洁热。
 
  19.实施电力惠民行动计划。实施农村电网扩容改造,开工建设110千伏变电站3座,10千伏开闭站35座,新增10万户以上电采暖供电能力。
 
  20.提高居民家庭供暖质量。继续实施老旧热网改造工程,完成200个老旧小区约400公里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加大电力、燃气和新能源推广利用,力争完成5万户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结合新农村建设、山区搬迁等工作,在延庆等区县推进整村实施太阳能采暖试点工程。
 
  21.全面推进炊事用能清洁化。完善城乡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及服务配送体系,全面推进“送气下乡”工程,替代40万户居民炊事用煤,城乡结合部居民基本实现炊事气化。
 
  (七)内涵促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2.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的“三级双控”机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区县、行业领域、用能单位及时预警预控,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完善电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金融街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改造等5大示范工程,促进有序用电、用气。
 
  23.加强能源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加大电厂发电设备技术改造,利用余热回收利用、低氮燃烧等技术,提高发电供热效率。合理安排生产运行调度,优化运行方式,加强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降低管网运行损耗。
 
  (八)深化改革,提高能源行业管理水平。
 
  超前谋划一批事关首都能源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为能源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24.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充分发挥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压减燃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制定2014年全市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任务计划,建立全市统一的燃煤设施数据库,完善压减燃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发挥陕京工程、四大热电中心和电网建设等市级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能源设施建设任务。
 
  25.稳妥推进能源领域改革。主动对接国家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管理下放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能源发展模式,鼓励专业化能源公司试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清洁采暖,支持社会资本特许权参与远郊区县供热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阶梯电价、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逐步理顺供热价格。
 
  26.精心组织谋划长远。深化研究燃气机组节能调度等城市能源运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十三五”首都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做好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能源供应保障、压减燃煤等重大问题研究,在更高起点谋划“十三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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