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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02-18 13:20:53     来源: 湖北省政府网


——能源结构逐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快速发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电总装机达全省水电经济可开发量的80%以上,利川齐跃山等4个风电项目、当阳等5个秸秆发电项目、武汉江夏等2个垃圾发电项目、武汉火车站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一大批新能源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通山县、大悟县、谷城县、鹤峰县、利川市、房县等6县(市)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能源装备水平提升。光伏发电已经形成了以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原材料加工、电池组件生产、光伏系统集成和项目建设承包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阳逻双柳AP1000核电装备模块化生产和制造基地、江夏核电装备产业园起步建设,中核总核技术服务公司落户武汉。国家能源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新能源接入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天然气长输管道技术装备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压水反应堆技术研发(实验)中心落户湖北。
——节能环保成效显著。全省关停小燃煤机组129.55万千瓦,替代新上大型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20万千瓦。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51吨标准煤下降到1.21吨标准煤,主力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330.4克/千瓦时。大型高效机组占比进一步提高,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38台,装机容量1340万千瓦,占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的73.7%,比2005年提高13.3个百分点。清洁燃料天然气迅速普及,全省68%的县级以上城市用上了天然气。
——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煤炭工业企业改革脱困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省属矿务局全部下放到县(市)属地管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石油工业按照改革要求实现了“南北”分设重组,原油、成品油价格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农网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一批非直供直管县级供电企业改制为直供直管企业。大用户直供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华中区域和省级电力市场基本建立,省际电力交换和调度规模逐年扩大。电力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建立,全省天然气下游市场逐步规范。
——能源合作步伐加快。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了包含能源合作在内的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内蒙古向湖北输电输煤输气方案研究。与陕西省、华润集团签署了包含能源合作在内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引进陕西、山西煤炭资源。与中石化、中石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油气供应保障能力。鄂州电厂、大别山电厂、襄阳电厂等大型火电企业采取出让股权的方式,引入煤企,提高了煤炭供应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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