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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取经丹麦不如取经英国?
发布时间:2015-07-22     来源: 海上风电取经丹麦不如取经英国?
本文摘要:目前,我国海上风电的完成量仅为500万千瓦规划目标的1 10左右。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可以借鉴国外发展海上风电的经验。英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全球总装机容量的半数,借鉴意义很大。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的完成量仅为500万千瓦规划目标的1/10左右。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可以借鉴国外发展海上风电的经验。英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全球总装机容量的半数,借鉴意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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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取经丹麦不如取经英国?
 
  近期,英国海上可再生能源孵化器(OffshoreRenewableEnergyCatapult)在海上那个风电方面的两个动作非常引人注意,一个是与英国皇家财产局共同开发海上风电SPARTA系统,便于运行商共享匿名的海上风电场性能和维护数据;另一个就是计划收购三星7MW机组作为开放研究平台。
 
  英国海上可再生能源孵化器,是一个具有英国政府背景、致力于推进海上风电经济发展的组织。该组织的这两个动作,既可以看作是英国政府为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所作的努力,也可以看出英国对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所持的乐观态度。
 
  英国海上风电政策背景介绍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2015年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英国海上风电累计容量达449.4万kW,占全球总装机容量877.1万kW的51.2%。
 
  2013年8月1日,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BIS)发布了英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战略《海上风电产业战略——产业和政府行动》(以下简称《战略》),旨在通过政府和产业界的携手合作以开发英国海上风电,并提供必要的工具以支持英国海上风电供应链的大规模投资,提高捕捉英国及国外商业机会的意识,并提供创新和竞争环境为消费者降低成本。
 
  《战略》预测,到2050年,英国海上风电创新将有可能带来450亿英镑的成本节约,并创造180亿英镑的业务。通过海上风电供应链建设与海上风电创新,可以加快促进英国经济和就业增长,使英国企业加快开发产品、技术和服务,并出口到全世界。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英国技术战略委员会给予海上可再生能源孵化器4610万英镑,作为前5年运作的资金支持。后者将集中英国海上风电产业的主要参与者,加强英国产业界、学术界和公共部门在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创新与合作。
 
  英国海上可再生能源孵化器开发的海上风电SPARTA系统,可以供风电场业主/运营商共享匿名的海上风电场性能和维护数据,包括机组停机、预防性维修、天气条件和船员转移等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风电场性能并降低成本。而其收购三星7MW机组作为开放研究平台,则将会为英国风电产业和学术界提供极佳的机会,对海上风机的运行维护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进而降低海上风电的成本。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据中国风能协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容量达65.79万kW,位列世界第五。有消息称,海上风电发展步伐在“十三五”规划中将有所调整,可能由“十二五”期间的“积极推进海上风电”转变为“稳妥发展海上风电”。
 
  根据2014年6月出台的海上风电电价政策规定,非招标的近海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而根据经验,我国海上风电的建设成本维持在1.5万元/kW~2万元/kW,是陆上风电的2倍,因此目前的海上风电项目要确保盈利面临一定的风险。
 
  除价格因素外,我国海上大容量风机检测、海底电缆敷设技术、海上施工技术等技术无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案直击海上风电面临的困境,并建议组织成立联合研发机构进行技术攻关,加快海上风电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以及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
 
  可以看出,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业运行项目很少,缺乏机组运行与项目管理方面的数据积累;2、在海上风机设计、制造、运输、海上风场施工和运维方面经验不足;3、海上风电方面没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缺乏权威部门牵头进行研究。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方向
 
  英国海上可再生能源孵化器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开发一套海上风电数据共享与公共研究平台,把有限的商业运行项目数据与研究资源综合起来,供行业所用。
 
  目前,龙源电力、金风科技、联合动力与远景能源等公司均开发了自己的风电运行大数据平台,但主要针对陆上风电场,应该在此基础上开发一套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数据共享平台,将各厂家的海上风机运行数据进行共享,便于研究利用。
 
  另外,应依托能源局(或海洋局等单位)等,组建开放的海上风电研究平台,供企业或研究院所开展基础性研究或应用研究,为未来的海上风电发展进行技术储备;同时,该研究平台还应牵头制定海上风电方面相关的流程、规范和标准,让海上风电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由于在“十三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政策为“稳妥发展”,在此期间,各公司与研究院所应该在海上风电数据共享平台和开发研究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合作,在海上风机设计,海上风电场设计和运维,以及海上风电流程、规范和标准方面有所沉淀与积累,只有这样,中国海上风电才可能跟得上世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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