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如何制定
本文摘要: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实施在即,这对于清洁能源而言无疑是莫大的利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也有望借此时机得到实现。
谁将承担配额责任?
各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及省级电网企业承担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责任。
地方政府承担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实施工作方案,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省级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协调完成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国家电网企业对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承担领导责任。各省级电网企业按所在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完成服务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履行接入和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及促进消费的义务。
配额制怎么考核?
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出,湖北省将研究出台,发电企业新上煤电项目、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与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挂钩的政策措施。不能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调减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并以此作为安排新上煤电项目的依据。同时未完成新能源建设任务折算为碳排放量,要求企业购买对应的碳排放额度。
湖北省提出,各大发电集团在湖北省新能源装机占该集团在湖北省权益发电装机(主要指燃煤火电装机和新能源装机)的比重,2015年达到3%以上,2017年达到6%以上,2020年达到10%以上。
这一考核方式与国家层面方法一致。按照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对在考核期未达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或在年度中进展明显滞后的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可采取暂停下达或减少其化石能源电力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等措施,有效调整有关地区的能源结构。
对于在考核期超过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的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在对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行考核时,将超过基本指标部分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完电力消费量按照等价值折算成节能量,不计入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限额。
(新闻原标题: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来了!配额指标如何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