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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能源革命中挖掘商机
发布时间:2015-03-03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陈宗法
本文摘要: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成为去年中国能源行业颇有影响的大事之一。目前,我国正在执行“十二五”能源规划(2011-2015年),2015年将很快出台“十三五”能源规划(2016-2020年)。
 
  三、六大特点
 
  1、《行动计划》无论是内容,还是结构,通篇都体现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我国能源发展国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上,阐述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国策,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这既成了制定《行动计划》的基本依据,也是《行动计划》对能源国策的具体细化与落实。
 
  2、突出“节约优先是能源发展的永恒主题”,对能源消费总量设置“天花板”,成为公众焦点。
 
  《行动计划》把“节约优先战略”列四大能源发展战略之首;把“节约”作为未来能源发展的第一个战略方针。而且,设置了能源消费总量“天花板”,即“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成为全文的一大看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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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专职顾问姜绍俊作了点评:“最引人注意的是给出了能源消费、煤炭消费的上限,这在我国能源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此前基本方针是满足需求,而今后则要面对能源消费天花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也强调,“这是既务实,又必须实现的目标。”
 
  为什么《行动计划》要设置能源消费总量“天花板”?主要因为我国能源生产、消费不仅能耗水平高,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大范围蔓延。据统计,我国能源消费占全球总量的21.5%,创造了全球GDP的12.3%;单位GDP能耗非常高,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9倍、美国的2.5倍、日本的4.1倍。
 
  按照2013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37.5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36.5亿吨测算,要实现到2020年的控制目标,2014-2020年年均增幅必须分别控制在3.59%、1.92%以下。但从2006-2013年历史消费情况分析,控制难度很大。(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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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2014年作为《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完成情况理想吗?预计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38.4亿吨标准煤,年增速2.3%,比2013年(3.7%)下降1.4个百分点,增速创16年来最低值。GDP增长7.4%,单位GDP能耗比2013年下降4.8%。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的目标有望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从2013年的24.8亿吨标准煤,下降到2014年的24.7亿吨,下降了0.1亿吨。煤炭消费占比下降到64.2%。这是十余年来煤炭消费总量首次下降。
 
  未来六年如何继续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行动计划》提出了两条途径:一是采取“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二是实施系统节能,即“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并重,当前要特别重视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来节能,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
 
  3、始终坚持能源供应“立足国内”,作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基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
 
  《行动计划》强调要坚持“立足国内”,将国内供应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的“主渠道”。这是基于能源安全国际环境和我国国情做出的判断。
 
  近八年来,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已成为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的净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能源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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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石油储采比提高到14-15,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基本建成”。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一言以敝之,立足国内,加强国际合作,坚持“两条腿走路”。
 
  4、着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作为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
 
  《行动计划》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如何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针对性更强、标准更严苛、目标更具体的措施:
 
  ①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业分散燃煤小锅炉、工业窑炉和煤炭散烧等用煤领域。“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早在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为落实《行动计划》,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印发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具体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空冷除外)改造后低于300克/千瓦时。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到2020年,力争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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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从国家层面以制度的方式,对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进行“政策奖励”:适当提高能效和环保指标领先机组的利用小时数;燃煤机组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应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上网电量。
 
  ②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到2020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到2020年天然气主干管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
 
  ③安全发展核电。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水电,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大力发展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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