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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路条有碍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01-23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本文摘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三五规划之年。世界经济波诡云谲,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地缘政治热点此起彼伏,世界将始
 
  建议三保护和激发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创造能力
 
  “高手在民间”,近年中国产生的新业态,崛起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新企业,例如,华为、腾讯、小米、阿里巴巴、联想等都是由草根民营企业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着名企业,几乎都岀乎政府的规划预料。
 
  李克强总理提出“借改革创新的东风,在960万平方公里大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我非常赞同。政府应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满腔热情扶持新生事物的成长。政府机构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对企业发展的干预和束缚。在财税、金融政策上要有扶持草根创新企业发展的减负让利政策。
 
  专家、权威也要少当“九斤老太”,不要轻易否定新生弱小的创新,而要改革我们的评估办法,让各种新技术、新创意竞相迸发。最近我到台湾参加两岸企业家峰会,参观了一些台湾的创新型企业,包括液晶显示屏、精密机械和零件、芯片制造,都是在这20多年间由草根企业成长为处于世界同行业前列。
 
  我在想同样这些行业,我们起步并不晚,为什么我们没能做到?也许原因之一是我们政府和专家干预过多,没有形成全民创新、万众创业的社会氛围。希望在“十三五”期间有更多创新型企业成长起来。
 
  建议四改革对新能源的定价和补贴政策
 
  应进一步释放新能源发展动力,树雄心,立壮志,建设世界最大的风光互补绿色能源基地,保持中国在绿色能源领域的领先地位。
 
  中国的风电、太阳能产业已居世界前列,但现行的由政府制定固定的风电、太阳能标杆电价,其中高出当地燃煤标杆电价部分,由财政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全额补贴的办法,缺乏竞争机制,制约了风电、太阳能的发展规模,也使补贴资金难以为继。
 
  因此目前采用的由能源局分省份批风电、太阳能规模的计划经济办法,导致计划规模和地方发展新能源积极性严重脱节,出现了倒卖“路条”的现象,也削弱了企业不断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应该改革新能源的定价机制和补贴办法,取消政府分省份批建设规模和“路条”,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可以考虑标杆电价和特许权招标结合的方式。风电虽然有了相当规模,但也仅占发电量的2%,太阳能发电仅占发电量的千分之六,但却有10%左右的弃风,应尽快完善全国联网,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可再生能源。
 
  我国西北地区风能、太阳能丰富,又有大片荒漠土地,现有风电、太阳能发电已有1000万千瓦规模,完全有条件建成3000万千瓦以上的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基地,送往东部负荷中心。在“十三五”规划中尚缺乏像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这样全局性的大项目,可以把3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基地(包括送出工程)作为一个大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
 
  在国际上也可树立积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履行减排承诺的良好形象。新能源没有燃料成本,电价高于传统能源发电主要是因为财务成本高,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可以考虑采用贷款定向降准,给予风电、太阳能产业优惠利率贷款;或者在电力行业试行碳排放交易,适度遏制煤发电,支持绿色能源发展,逐渐弱化单纯依靠电价补贴的鼓励办法。
 
  (新闻原标题:张国宝谈十三五规划:改革对新能源的定价和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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