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4-03-25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塔筒二次倒运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是由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座大型风力发电场。风雨殿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黄金瑶族乡南面的高山,场址范围面积约12.6km2,场址海拔高程在1600m~1860m之间,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30′~110°35′之间,北纬26°19′~26°21′之间。风电场场址区域总体上为高山丘陵区,山(脊)顶部位高程一般为1770.00m~1885.00m,最高峰为风雨殿,山顶与沟谷相对高差200m~500m。山坡坡度一般为20°~40°,局部边坡达60°以上。
风电场距新宁县约70km,距邵阳市约202km。新宁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东连东安,西接城步,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资源县,北靠武冈、邵阳县。风电场东向有省道S218和S220经过,场区附近有X078从麻林乡经过,风电场对外交通比较便利。
本风电场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其中一台限容量为1900kW),本风电场计划2014年全部建成投产。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塔筒尺寸及重量起运地点到货地点数量
(套)
长×宽×高重量(吨)
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塔顶段3000/3617×2920043新宁县城崀山大道旁的设备转运场风雨殿风电场内指定的机位或其他位置25
塔中段3617/4200×2760062.2
塔底段4200/4200×2120078.2
工作内容:塔筒由招标人的合作商(塔筒制造厂)运到新宁县设备转运场并卸车。投标人负责塔筒在设备转运场卸车之后的保管工作、负责二次倒运特种车的装车,负责运输途中的车辆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道路限行等相关工作(牵引、路面防滑、开道、护送、道路限行等工作的措施费用、相关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务必保证塔筒能够顺利车板交货至风电场内招标人指定的机位或其他位置。投标人自备运输支架及装车工具及吊带。
运输要求:全程使用具有液升降带转向功能的塔筒专用倒运特种车(需带左右平衡功能)运输,配置3台以上适合风电场恶劣条件的540马力及以上全驱动重型牵引车全程牵引,配置6台及以上塔筒专用特种车,配置6台开道及护送车辆,具备雨季连续运输能力。
交货时间:投标人每月至少完成15套塔筒的二次倒运工作。
交货地点: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内招标人指定的机位吊装平台或其他位置,为车板交货。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5.2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大件运输资质。
5.3近三年内具有4个及以上同类型塔筒运输业绩,且具有山地风电场的塔筒特种车倒运业绩,提供用户联系方式或证明(扫描件)。
5.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被国电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6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5.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03月05日起5个工作日,9: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开标地点:北京
联系人:萧敏
电话:010-52908360
手机:13826232196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1571675411@qq.com
咨询QQ:157167541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