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本文摘要: 1 招标条件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对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采
1.招标条件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对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位于利川市城区西偏北30km处的齐岳山上,海拔1500~1850m(黄海高程系)。齐岳山为南偏西—北偏东走向山脉,属山脊地形,全长120km,平均宽3.5km。山脊地区多为荒坡、草场,林木稀少。整个风电场对外交通比较便利,对风电机组等大型设备运输较为方便。并网条件好,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场址条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能源资源、电力系统现状及规划,项目的自然条件、资源特征、及建设条件,本工程装机规模为49.5MW,拟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力发电机及相配套的升压箱变,利用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110kV升压站,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其中拟扩建安装SZ10-50000/110主变一台。
2.2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33套80m、1500kW风机塔筒的供货、卸货(现场指定的地点)、塔筒标志的印刷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仅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供货期:采购设备定于2014年5月20日开始交货(需在4月10日前交完第一批十二套预埋件,2014年7月10日全部交完),2014年8月25日交完(具体交货时间以现场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等管理体系。
3.1.2资质要求: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人推荐的风机塔筒应通过权威机构的设计认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制造过类似主要设备(塔筒高度60m及以上、风电机组单机容量1250kW及以上)至少100台套、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案件。
3.1.6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办理网员注册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3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9时30分进行公开开标。届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