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35kV高压开关柜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文摘要: 1 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伊吾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一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伊吾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于2012年12月3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文号新发改能源【2012】3346)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伊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35kV高压开关柜设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2)工程性质:新建
(3)项目核准单位及核准文号:新发改能源【2012】3346号
(4)建设地点: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乡西南约26km处
(5)建设规模:建设33台1.5MW风电机组
(6)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35kV高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包括对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指导及服务。
计划到货时间:计划于2014年7月15日前到货完毕,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三峡新能源伊吾县淖毛湖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近三年内具有一座及以上风电项目业绩,且已安全可靠运行1年及以上;
(4)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
(5)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4月25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每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到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请将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代理收到汇款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汇款底单和《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件及汇款后获取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未附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0:00进行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51012505213581747550
邮箱:3037469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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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03746927(添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