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窑坡山风电场工程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4-04-16     来源: 中国电力招标网
本文摘要: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窑坡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境内,场址距离岳阳市约40km。风电场场址范围内有效山脊长度为8 28k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窑坡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境内,场址距离岳阳市约40km。风电场场址范围内有效山脊长度为8.28km,总面积约为11.36km2,海拔高度在200m~580m之间。窑坡山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规模为50.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XE105-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内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2、交通条件
 
  临湘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西北与湖北省洪湖、监利隔江相望,东南与湖北省赤壁、崇阳、通城搭界,西南与岳阳市、岳阳县毗邻,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3°15~113°45′,北纬29°10′~29°52′,南北长72km,东西宽31.6km,全市总面积1720km2,辖9乡14镇1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总人口48万,境内有京广铁路、107国道及京珠高速公路贯通。
 
  窑坡山风电场风电场场区附近北部有G107国道,东部有G4高速,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3、总工期要求
 
  本工程于2013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2014年6月30日第一批风力发电机组发电,2014年8月30日前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4、招标主要设备
 
  本次招标主要设备为窑坡山风电场工程系统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现临湘窑坡山风电场工程系统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临湘窑坡山风电场工程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1、调度数据网设备、系统通信设备、配线设备、非金属阻燃导引光缆、调度电话、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电能量计量系统及110KV线路保护屏。
 
  2、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6)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国产设备的代理商。(成套设备和钢材除外)
 
  (4)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项目进度要求
 
  交货时间:2014年6月10日前。
 
  安装调试:2014年6月25日前完成。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邮购两种方式。
 
  1、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
 
  4)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传真、邮箱号码:。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邮购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邮购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上午9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4年5月7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