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山东肥城等4个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打捆招标公告
本文摘要: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国际山东肥城等4个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国际山东肥城等4个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
肥城安临站、桃园CHDT001/07-ZJ-120199.815000.00
郭家店二期CHDT001/07-ZJ-120249.810100.00
莱西南墅CHDT001/07-ZJ-120349.810200.00
台儿庄一期CHDT001/07-ZJ-12045010300.00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投标机型及业绩要求:
投标机型须为2MW,须通过240试运行业绩200台以上。
4、投标机型的其他要求:
投标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投标机型应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相应资格或者认证;
投标人投标时的机型,如在资格审查时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或者提交的业绩证明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
5、合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各投标单位必须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非网络成员需在购买标书前通过入网审查;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