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文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8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朱克林董事因公出差,委托俞银贵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全权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董鑑华、谢同伦、李斌、周昌生、郑伟健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徐建国董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建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黄迪南先生、朱克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同意选举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郑建华先生、朱森第先生、吕新荣博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徐建国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
同意选举朱森第先生、黄迪南先生、简迅鸣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森第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同意选举简迅鸣先生、朱森第先生、吕新荣博士、姚珉芳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简迅鸣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
同意选举吕新荣博士、黄迪南先生、朱森第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吕新荣博士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任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建国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郑建华先生为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黄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胡康先生为首席财务官,曹俊先生为首席运营官,陈鸿先生为首席投资官,李静女士为首席信息官,童丽萍女士为首席法务官,张建明先生为首席风险官,伏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李重光先生为公司秘书。
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表示同意。
四、关于公司201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属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授信30,000万元为公司向关联人士担保,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郑建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