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4-02-28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XNY_GC/SYZGC_001
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寿光风电场四期升压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寿光风电场四期风电项目
2.招标范围
升压站土建施工工作:包括220kV设备支架及基础、无功补偿土建基础、电缆沟及封堵施工,站区通风、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门栏安装工程及原设备楼的防水施工,乙供设备采买,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作:一次设备的安装及二次设备的接线,所有电缆及其附件的采购及接地系统的安装,包括站内35kV开关柜、无功补偿、35kV线路保护装置、电容器保护装置的安装,根据交接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项目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试验报告,符合安健环标准要求的标识制作及安装,及配合升压站启动。风电场升压站电气一次特项试验;电气二次全站、分系统调试;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一年质保。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且同时具有相关电压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7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电子版及填写完整的WORD版报名表(格式见附表)发送到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通知后,投标人电汇标书费并将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22元,售出不退(请在汇款附言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便核对,谢绝个人名义汇款)。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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