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窑坡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境内,场址距离岳阳市约40km。风电场场址范围内有效山脊长度为8.28km,总面积约为11.36km2,海拔高度在200m~580m之间。窑坡山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规模为50.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XE105-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内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2、交通条件
临湘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西北与湖北省洪湖、监利隔江相望,东南与湖北省赤壁、崇阳、通城搭界,西南与岳阳市、岳阳县毗邻,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3°15~113°45′,北纬29°10′~29°52′,南北长72km,东西宽31.6km,全市总面积1720km2,辖9乡14镇1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总人口48万,境内有京广铁路、107国道及京珠高速公路贯通。
窑坡山风电场风电场场区附近北部有G107国道,东部有G4高速,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3.总工期要求
本工程于2013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2014年6月30日第一批风力发电机组发电,2014年8月30日前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4、招标主要设备
本次招标主要设备为窑坡山风电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现临湘窑坡山风电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临湘窑坡山风电场工程电气二次设备,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B1包:微机综合自动化、直流及UPS电源系统设备采购;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主变压器保护柜、充电浮充电柜、高频开关电源80A、阀控式胶体蓄电池、直流馈线柜等。
B2包:风功率预测、控制系统采购;包括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风电功率控制系统、风电场运行管理系统、风电场系统安全III区系统(增加硬件设备)、自动化办公服务系统。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各包公共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6)加工设备:
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7)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a)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b)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各包专项技术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各包的投标人应是本包内主要设备的制造单位。
五、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国产设备的代理商。(成套设备和钢材除外)
(4)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供货期
到货时间:B1、B2包:2014年5月1日
买方有权依照项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设备到货时间,卖方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