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江西皂湖风电新建项目风电机组及集电线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文摘要: 招标编号:GDCX-SGZB14-01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国电江西电...
招标编号:GDCX-SGZB14-01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江西皂湖风电48MW风电机组新建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江西皂湖风电场项目的批复》(赣发改能源字[2012]151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湖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商业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湖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场道路及风电机组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西省湖口县舜德乡
建设规模:皂湖风电场装机规模约48MW,风电场范围南迄屏峰,北至皂湖,沿湖岸长约10km、宽约500m~3km,包括皂湖、屏峰、螺丝山、磨旗墩约14.5km2的区域。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6°09′52″,北纬29°32′22″。风电场附近有多条乡级公路与周边县级以上公路相连,交通便利。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定2014年5月25日开工,201年12月10日竣工。
招标范围:国电江西皂湖风电场24台风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及集电线路土建安装施工,所需人、材,机的组织,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具体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规模和性质的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工程(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其中至少具有1座48MW、单机1.5MW及以上风电场的运行业绩(需提供用户独立签署的业绩证明)。
3.4 财务能力:注册资本7000万元及以上;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证企相符,且至少具有1座48MW、单机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见投标须知第1.4.1.2条。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采取终止合同等决定。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待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以澄清形式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杰 赵磊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365@163.com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