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扶植计划破解海上风电
本文摘要:根据海上风电入网问题,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
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国家能源局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并下发到相关省市、电力企业、研究机构等。
海上风电扶植计划破解海上风电
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中共涉及到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海南7个省,共4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52.77万千瓦。其中以江苏装机容量最多,达到348.97万千瓦。这些项目中,单项装机规模最大的是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DE区600MW近海风电项目,项目规模是60万千瓦,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单项装机最小的是响水C1#项目,装机只有1.25万千瓦,由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发。
制约条件导致海上风电发展缓慢
中国低碳网记者获悉,“十二五”末中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但直至2013年底仅仅完成装机容量近39万千瓦。虽然2014年的统计还未完成,但很难完成十二五的规划的目标。究其原因,海上风电建设暗藏诸多限制,导致论证使用许可、海洋环评、通航安全论证时间过长;海上风电的经济性难以达到发电商的预期,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具有吸引力这两大因素制约海上风电开发有些停滞。
通知针对问题作出指示
针对海洋限制的问题,通知中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根据海上风电入网问题,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
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