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行业 > 正文
海上风电“十二五”难完成 标准尚待完善
发布时间:2014-12-17     来源: 二十一世纪 陆宇
本文摘要:“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8 87万千瓦。”由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举办的“中欧海上风电工程及装备制造技术研讨会”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处处长谢宏文表示:“‘十二五’规划很难完成。”
 
  在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几乎无法完成之际,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6年的建设方案。
 
  2014年12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2014-2016)方案》,规划建设44个海上风电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相当于16座先进的大型(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电厂装机容量。

\
海上风电“十二五”难完成 标准尚待完善
 
  然而,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难以完成。
 
  “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8.87万千瓦。”由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举办的“中欧海上风电工程及装备制造技术研讨会”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处处长谢宏文表示:“‘十二五’规划很难完成。”
 
  风电专业机构BTM数据显示,2014-2018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将新增26117MW;到2018年底,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有望达到32948MW,占到全球风电装机规模的6%。
 
  除电价和用海协调因素外,中国的海上风电产业链及标准规范尚待完善。
 
  难以实现的目标
 
  与陆上风电经常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的情形迥异,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成为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
 
  按照规划,截至2015年底,中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但直至2013年底仅仅完成装机容量近39万千瓦,不足规划目标的1/10,2014年的统计结果暂未出炉。
 
  即使已建成的近39万千瓦海上风电也并非“十二五”期间的实际建设数字,其中包括早在2007年和2009年的装机容量,共计11MW。
 
  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2014-2016)方案》,规划建设44个海上风电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等于发放了千万千瓦“小路条”,要求上述项目在两年内通过核准(大路条)。
 
  沿海省市几乎全部纳入方案,包括辽宁、河北、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江苏以350万千瓦位列第一。但业内人士对完成规划方案的信心仍显不足。
 
  事实上,自2007年渤海绥中近海风电场起步以来,中国海上风电的建设计划从未如期达成。
 
  2010年9月,国家能源局组织了江苏省盐城市海域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这是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总建设规模100万千瓦。其中,两个近海项目分别位于滨海和射阳地区。
 
  发电商大唐新能源、中电投、中国电力新能源、中电国际、山东鲁能、龙源电力,分别与设备制造商华锐风电、金风科技、上海电气以捆绑方式联合中标。但直至2013年,4个海上风电项目无一动工。
 
  不过在此期间,特许权招标项目之外的两处海上风电场建成,一个为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截至2013年底,两期项目共计装机容量119.2MW,风电机组由华锐风电提供;另一个为龙源电力承建的江苏如东潮间带试验风电场,选择9家风电设备商的风电机组各一台。
 
  截至2013年底,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7个,总装机容量410万千瓦,大多数项目仅仅处于可研阶段。
 
  直到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才首次确定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