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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三五“ 10GW海上风电整装待发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记者 朱怡
本文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被列入开发建设方案。
 
  项目实践为稳健发展打基础
 
  海上风电政策暖风不断,带动大量投资热情。12月12日,《方案》对外发布的当日下午,金风科技股票突涨5%。
 
  与着眼于当下的投资热情相比,国家能源局对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有着更为客观、长远的认知和考虑。《方案》提出,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回溯我国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历程,海洋功能区划的冲突问题无法绕过。尽管在江苏,海上风电最后作了妥协退让,但整个处理过程并没有形成一个顺畅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机制,在以后的海上风电建设过程中,海域使用权的模糊仍可能是一个隐患。《方案》明确将制定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协调机制,意味着今后用海权问题将从制度上得到根本解决。
 
  在秦海岩看来,《方案》的亮点还在于,重点强调和落实了海上风电机组设备的认证和运行监测、海上风电技术标准和建设规程规范、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海上风电建设信息统计等方面工作,并且明确了各项工作具体的负责部门。
 
  “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都需要一定时间去调研和筹备。比如传感器等监测设备需要在风场建设时就同步安装,这些实时监测数据流失了是补不回来的。没有数据的支撑,要制定整体、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就无从谈起。”秦海岩说。
 
  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行业的摸索不够,行业的技术、经验储备仍不够完善。高宏飙认为,通过一大批海上风电项目的实践,探索出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制造水平也逐步提升并满足建设要求,同时形成相对比较理性的电价机制,才有可能促成海上风电的持续、快速增长。如果这个阶段没有处理好,那探索阶段的周期还会延长。
 
  “所谓‘实践才能练出来’。只要国家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前期工作逐步到位,我国海上风电就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内容来看,《方案》不仅是未来几年全国海上风电建设的行动路线,更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主导的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大型课题,各省能源部门、发电企业、电网公司、行业研究机构和协会等各方“全民参与”,通过项目实践,加强标准研究制定、设备检测认证、全过程信息监测和技术审查以及成本影响因素、关键环节分析研究等,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政策和产业体系,为促进未来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闻原标题:1000万千瓦海上风电整装待发 预计"十三五"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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