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行业 > 正文
新能源项目未批先建 政府疑似幕后推手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 新华能源
本文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对10家“未批先建”的新能源企业进行了通报,其中不乏知名公司。这看似一次普通的企业违规通报,却引发业内热议,并持续发酵。未批先建”现象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造成“未批先建”的因素很多,但细究其根本原因,与地方政府背后的大力推动密不可分。
 
  “中央要放权,地方要收手”
 
  导致企业“未批先建”的主因到底是什么,进一步简政放权或权力下放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据了解,目前,新能源项目已从原来的“核准制”变为了“备案制”,这已经是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多次放权的结果。
 
  而事实上,多次放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顽疾。据了解,国家能源局目前已完成对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的监管报告。报告指出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简政放权同步性差、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完成率偏低、部分项目违规建设和国家电网办理接网流程繁杂等。
 
  上述报告指出,国家能源局自放权以来,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风电和光伏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地方的规划和项目“核准”与国家监管部门仍处磨合协调期。
 
  “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到同一层面简政共简,放权同放。未批先建之所以屡禁不止,与地方政府暗地推动有着莫大的关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欣在接受新华能源采访时表示,地方与企业要求中央放权,那么地方政府也要将手收回去,同时也对企业自律有了更高的标准。
 
  据王教授介绍,早在2012年,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在专题督查中就发现,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
 
  督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的项目中主要分布在铝业、电力与煤炭等能源行业。
 
  “类似的违法问题不仅涉及范围广,而且违法程度也比较严重。”在质疑这些违法企业“胆量何来”的同时,华北中心认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推手。
 
  事实上,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此次被通报的10家新能源企业中,也有从业者向媒体袒露是迫于地方政府压力而不得“未批先建”。
 
  “行政部门有压力,如果不把一些未开工的新能源项目,也纳入到指标内,来年从省里获得的指标也会被削减。”上述人士表示,很多项目其实是企业与地方政府利益绑在一起的。
 
  对此,参与查处能源企业未批先建的河南省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处长赵庆华也隐晦地表示,对于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在建成后就可开工生产,那么就意味着政府的招商引资取得了政绩。
 
  “主要的症结还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在作祟。”王欣教授认为,一味地要中央放权,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应该扭转长期违规操作的惯性思维。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