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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走出去要"抱团"增强话语权
发布时间:2014-11-07     来源: 中国能源报
本文摘要:新能源企业的“走出去”已步入一个重要时期。国家能源局正积极组织推动新能源“走出去”发展工作。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近日召开的清洁能源国际合作论坛中强调,新能源企业的“走出去”已步入一个重要时期。国家能源局正积极组织推动新能源“走出去”发展工作,并联合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的研究。但该工作推进的程度和效果还同预期的有差距。对此,我们应从哪儿入手改善现状?我们的认识和行动方面还有哪些不足?梁志鹏副司长结合他的观察与总结,为我们提供了新思路。
 
  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行业再次遭遇双反。虽然企业的免疫力已大大提高,但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在“走出去”进程中,仍存有很多问题。
 
  应重视周边国家新能源市场
 
  目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许多外资企业到中国发展,也是看好在中国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而国内的许多企业,只是把眼光聚焦在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要么无能为力要么看不上。
 
  一个产业要发展壮大,就要不断地扩大市场。而一个国家的市场毕竟是有限的,必须要利用全球的市场。许多大型跨国公司的发展路径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我国的新能源企业还未发展成大型跨国公司,我觉得一方面是缺少经验,另一方面是在国际市场中的主导性开发不足。即便我们现在出去发展,也是给人家施工,当一个施工企业,或者是参股投点资金,更全面的开发或管理是有限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仔细研究目标市场。比如,在国际市场中,到底哪些适合我们,哪些不适合?这样要比盲目、分散的投资更有针对性,也更有助于把市场做精做大。
 
  其中,除了重视发达国家的新能源市场,我们还应结合当下的国际形势,注重周边国家的新能源开发。目前,对于水电的开发,我国在柬埔寨、老挝等国的建设进程已非常快,但对于光伏风电的开发还比较少。
 
  此前在亚洲开发银行举办的太阳能论坛中,我们感受到亚洲国家很多地方的电力是短缺的,而且能源基础设施也很薄弱。对于有些地区,常规的能源开发也不适合。例如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因它们是岛国,所以不适宜建设大规模的电厂,但对于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的条件却是非常好的。通过太阳能的资源图,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最好的资源是在赤道两边,而此类国家正处于这些区域。另外,在周边国家,配套的制造能力多数不太齐全,我们国家又有弥补此项的优势。所以,如何在周边国家更好地推动新能源发展是我们要关注和重视的。
 
  同时,国家能源局最近也在加强跟巴基斯坦、蒙古的合作,并与蒙古讨论了双方能源发展的问题。蒙古国方面表示,要建很多的火电厂和风电,并设想打造东北亚的超级电网。目前看,“超级电网”还只是一个概念,并未明确十年后的情况会如何。
 
  “抱团”前进增强话语权
 
  以美国的新能源企业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团队协作、集体发声对于项目发展的意义。比如,美国企业为了促进在中的清洁能源项目实施,企业间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并同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签订了合作协议。
 
  以此为鉴,我国新能源企业能否也在国外建立相应的组织?目前,我国在美国投资的新能源企业有十余个,在欧洲的也不少。如果能在重点区域建立这样的企业间的组织,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商,是否能更好地促进新能源项目在国外市场的开展和实施呢?
 
  从这一年国家能源局‘走出去’发展工作机制情况看,政府部门的工作精力有限,能延伸的深度也有限,只能对一些重大政策,还有一些重大外交活动做些推动工作,帮助行业建立机制。但无法长期、具体、有计划地推动这项工作。我觉得,若能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企业的主动性,大家抱团走出去发展,也未尝不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目前,我们正同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海外投资协会及有意向的企业共同协商,看是否可成立海外新能源投资联盟,从而建立一个长期的工作交流协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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