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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欲分电改一杯羹
发布时间:2014-11-0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蒋卓颖
本文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将改变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收入的盈利模式,转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融资环境改善
 
  此前对光伏行业实行“限制贷款”政策的银行,也重新开了口子。招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部发布的《光伏行业信贷指导意见》认为,银行业介入光伏发电行业已具有较大空间和前景。
 
  在无锡新能源大会上,招商银行总行战略客户二部副总经理杜毅透露,战略部今年5月才成立,招行把光伏电站行业专门上升到总行的一级部门来进行专营。
 
  他表示,首先招商银行对光伏电站是谨慎乐观、积极尝试。“招商银行作为国家系统性银行,一定是风险厌恶型。”他说,“我们是一个高杠杆的企业,管理着5万多亿的资产,对于我们来说样本不够,存续时间不够,往往有时候比较难以判断。而光伏电站发展的时间确实不长。”
 
  “因为我们银行难以判断组件的衰减、停工的损失、天灾人祸和发电实际差异之间怎么来算等等,所以这个需要交给专业的机构、中介、媒介去做,大家分享整个产业合理的利润。”杜毅表示,招行现在也有意尝试跟租赁、保险等泛金融媒介就此展开合作。
 
  而谈及资金退出问题时,中民投新能源投资公司总裁韩庆浩认为,要退出无非是要有收益,有收益的就可以退出,或证券化,或直接卖掉。
 
  “中民投在计划投资光伏电站的时候,开始就瞄准一个很高的目标,然后走上市的道路,大家投到这个平台里面再考虑到退出。同时我们也具备对风险和困难的把控能力,可以让投资者和融资者放心。”韩庆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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