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
本文摘要: 2012年3月22日,丹麦人向世界宣告了他们最具野心的能源计划:到2050年,丹麦的电力、热能、工业和交通运输能源都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
2012年3月22日,丹麦人向世界宣告了他们最具野心的能源计划:到2050年,丹麦的电力、热能、工业和交通运输能源都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这一内容包含在丹麦议会通过的一项新能源法案中。该项法案还确立近期目标:到2020年,全国60%的电力由可再生能源提供,风电的比重将达50%。
丹麦颇具野心的能源计划的根源是丹麦能源严重依赖外国的现状。据了解,丹麦目前与挪威、瑞典、德国有能源供应合作。正在积极与荷兰、英国、法国、波兰和波罗的海诸国建立联系。严峻的能源形势逼迫着丹麦提高能源节约水平、改变能源结构,积极应用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构建了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
用立法形式确保节约能源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丹麦通过了《供电法案》、《供热法案》;到80年代初期,《可再生能源利用法案》与《住房节能法案》也相继通过;在21世纪来临之际《能源节约法》正式问世。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2004年,丹麦政府修订了相关的能源法规,此次修订的核心目的在于促进建筑和工业节能,倡导居民使用节能家电,同时确立了到2025年保持在现有能耗水平的目标。
在丹麦人看来,节能不但有益于经济发展,而且有助于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解决环境问题和提升公民生活质量。
强推或鼓励绿色政府采购
丹麦人绿色能源发展战略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鼓励和推进绿色政府采购。1994年,丹麦政府颁布实施了可持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部门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中要将环境因素作为与质量和价格同等重要的因素来看待。2001年,丹麦环保局提出了绿色采购优先计划并着手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指南。2003年,负责丹麦政府采购事务的主要主体国家采购有限公司将环境和能源标准以及有关价格、质量等问题纳入采购综合衡量标准。
此外,丹麦还通过专门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强制推行或鼓励绿色政府采购。并明确提出了优先采购环境认证产品的要求。
高额税率限制交通能耗
丹麦政府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交通部门居高不下的能耗。据调查数据,近年来,丹麦能源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几乎所有部门的能耗都保持不变,只有交通部门例外。统计数据表明,在各所有行业能源消耗对比中,交通运输所占比重为32.4%,领先占比29.2%的家庭消费。
丹麦政府采取了财政拨款、开发节能技术等措施应对交通能耗问题。为了更好推进节能工作,丹麦政府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监督新燃料的研发与制造。
为了应对交通行业的能源问题,丹麦把焦点放在了汽车消费方面。丹麦很早就引入了碳排放税,而且汽车登记税也远高于欧洲平均水平,再附加消费税、注册税和牌照税等费用,在丹麦购买一辆汽车的价格可以在德国买到同样的三辆车,这使得在丹麦购买和使用汽车非常昂贵。
同时,丹麦还大力开发电动汽车产业。虽然政府给出了全额免除消费税、注册税和绿色所有者税的优惠。
经过多年的努力,丹麦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取得巨大成就。丹麦能源署的统计结果表明,丹麦整体碳排放呈现减少趋势,到2005年已减至4940万吨。1980年至2005年,丹麦GDP增长56%,而能源消耗仅增长了约3%。走绿色可持续能源之路,让丹麦在未来世界能源战争中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