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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推动新能源发展治理雾霾
发布时间:2013-03-08     来源: 财经网
本文摘要: 过去一年来有害雾霾天气频发,越来越成为京津冀及中国东部10省区市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1月10日至14日,京津冀区域出现本世纪以来最严...
 
    过去一年来有害雾霾天气频发,越来越成为京津冀及中国东部10省区市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1月10日至14日,京津冀区域出现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北京连续5天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为1天重度污染和4天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可入肺颗粒物PM2.5,其浓度超过了国家即将实行的一级空气质量标准(35微克/立方米)10倍以上。
 
    中科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家组发布的研究成果表明,在引发城市有害雾霾的各种原因中,有害汽车尾气约占25%,燃煤排放(硫、硝、尘)约占20%。因此,采取断然措施,在北京等大城市遏制汽车尾气排放及在周边区域解决燃煤的脱硫、脱硝和除尘问题,成为降低有害雾霾的重要手段。如果说节能减排(即降低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似乎与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距离较远,那么降低有害雾霾,则关系到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健康,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命运。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产业最大的瓶颈是电网的输配能力和调度能力与风力和光伏发电内在不稳定性之间的矛盾。近年来,虽然在风力和光伏发电的输出功率预测技术等方面有不少进步,但电网企业仍然因技术手段有限而很难履行“全部收购清洁可再生能源”的相关责任。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继续大力推进电网的改造与建设,特别是提升从我国西北和东北这两处风光发电资源丰富地区向京津和东南沿海地区以高压直流方式的输变电的能力,以适应在西北和东北地区迅猛发展的风光发电的产能;
 
    大力推动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将在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建设规模化储电能力纳入到国家电网改造建设的整体规划中。近年来,电力储能技术与装备的发展突飞猛进,效率不断提高,已具有将风光发电产能有效存储并平稳可控地输送到电网上的能力。应在风光发电能力集中的区域,由电网企业负责出资建设储能中心,其设计规划与投资规模应纳入全国电网的总盘子中;
 
    通过对燃煤电厂征收环境保护特别税,限制燃煤电厂的产能扩张。据统计,北京每年燃烧2300万吨标准煤,天津每年燃烧7000万吨标准煤,河北每年燃烧2.7亿吨标准煤。其排放的二氧化硫及所吸附的细粒子、黑炭、挥发性有机物,是引起PM2.5严重超标的重要原因,所以必须控制燃煤。如果燃煤电厂每给电网输送一度电,国家征收环境保护特别税2分钱,以每年发五万亿度电计算,每年可增收1000亿元人民币。这笔环境保护特别税收入则可定向补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继续在北京等大城市大力推动使用电动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减少尾气排放
 
    电动汽车的技术与运行稳定性日益提高,在城市内部日常活动中已完全可以替代燃油汽车。并且,电动汽车的充电,多在夜间进行,恰恰可以有效利用夜间的低谷期电量,同时也降低了充电的成本。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对所有在城市中注册的燃油汽车征收尾气排放特别税,通过在市区内的加油站的油价中征收。通过这一手段,遏制城市内的汽车使用量和汽车总保有量。这笔环境保护特别税收入可定向补贴于电动汽车的购置和电池的购置,以及对城市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如带充电柱的专用停车位)的建设;
 
    可考虑进一步降低城市内燃油汽车牌照摇号的中签率,以降低市内燃油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同时,对于电动汽车牌照的发放,则可大幅提高中签率;
 
    进一步落实对陈旧汽车的强制报废制度;强制加快公务车当中“以电代油”的置换速度,尤其是针对主要在市区内使用的公务车,更应尽快置换成电动车。对于公交车和城市出租车,也应采用相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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