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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才:解读电力体制改革 电网如何引入竞争?
发布时间:2012-12-19 10:26:17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
     孙玉才认为,未来电力体制改革大趋势不变,但要与其他领域配套改革相衔接,电力改革孤军深入,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2012年,正值中国有电130年,也是2002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第10个年头。业界对电改的成与败给出了不同的评判,观点莫衷一是。那么,到底该如何客观评价这场耗时10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接下去改革将如何继续走下去?《能源》杂志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孙玉才,希望能从一个更为客观的角度来解读这场改革。

    改革成与败

    记者:从整体上,如何看待这十年的电力改革?您认为评价电力体制改革成败的标准是什么?

孙玉才:我对十年电力改革结果的评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部分实现,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尚未有效解决。

   十年来,电力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实现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二是初步建立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三是明确了电价改革思路,出台了一些重要的电价政策;四是电力市场建设进行了一些试点,如开展了区域电网竞价上网试点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但是,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尚未有效解决。一是电力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二是电力统一规划机制不健全;三是科学电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四是电力行政管理体制并没有完全理顺。

    关于评价改革成败的标准问题,我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根据电力工业的性质,评价电力改革成功与否,必须站在全社会和全行业的角度来看,要看是否有利于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科学合理的用电需求,要看是否有利于提高电力安全保障能力,要看是否有利于高效、清洁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十年改革的结果看,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我国电力工业总体上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改革总体上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但当今电力行业发展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煤电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无序竞争、厂网建设发展不协调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既有管理体制不适应的原因,也有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原因,这些都是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着重解决的地方。另外,对于改革不能简单地以成与败来评价,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前进的过程。

    记者:关于输配电现在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提倡分开,一种是输配一体化,您怎么看,什么样的机制才能保证用户利益最大化?

    孙玉才:首先,在世界范围内,输配电管理体制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不能简单讲分开好或者是一体化就好,要看世界各国的具体国情。世界各国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对输配电管理体制均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既有发、输、配、售电垂直一体化模式,也有各环节完全拆分模式;更普遍的是采取发、输、配、售电某些环节独立、其余环节一体化的模式。
 

    我国仍然处在工业化阶段,发展仍然是首要任务,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电力行业实际看,保持输配一体化是合理选择。一是保持输配电网一体化,有利于推进电力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加强电力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输配电网投资建设,有利于促进电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实现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二是输配一体化,可以使输配电网集约共享设备、设施、技术、人力等资源,提高专业化运营效率和规模效益。三是可以有效减少输配电网由于信息隔断、技术水平差异、工作流程差异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四是有利于统筹解决西部、北部大型电源基地电力送出和东中部负荷地区电力供应等问题,确保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五是随着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快速发展应用,传统电网特别是配电网的专有属性和功能定位正在发生革命性改变,配电网的“双向”输送功能更加明显,在保持输配一体化情况下,更有利于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的作用。

    记者:中电联曾提出将支持五大发电集团适度发展多元化,如何界定多元化的范畴?这一项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起到什么作用?

    孙玉才:五大发电集团现在的多元化发展,主要是坚持以电为主,围绕主业,向相关领域拓展,打造综合性能源集团。国资委对五大发电集团有一系列明确的文件要求,例如企业的规划、投资等都必须符合国资委对其主业的定位和发展要求。如果企业一些重大投资没有列入它的战略规划,则需要得到国资委和相关政府部门予以批准。目前集团的战略规划,总体上是符合国资委相关规定的。

    五大发电集团的多元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价改革不到位引起的。现在来看,五大发电集团的发电业务依然占绝大多数的份额,按照资产布局来看,发电占83%左右,多元化占14.5%;从营业额来看,电力类业务占77%,多元化占13%。以电为主的特征并没有改变,要继续走下去的话,我认为政府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比如说怎么衡量以电为主、产业应该怎么协调等,都应该有一个指导方案。

   五大发电集团的亏损并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产生的,而是政策性亏损,国资委对五大发电集团的考核机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们建议国资委统筹考虑在电价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为缓解中央发电集团发展电力主业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矛盾,研究建立适应发电集团发展环境和发展任务的考核机制。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发电集团的工作积极性和经营业务能力的提升。

      

    下一步如何改

    记者: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之后,电力体制改革进展就不如以前迅速了,未来是否还会继续沿着最初的设计走下去?

    孙玉才:电力体制改革不能脱离国家整体改革的大背景。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原有弊端和新出现的情况交织在一起,改革形势更加复杂。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决不能是速度。对于电力行业来讲,2002年改革之后,生产力得到提升,电力行业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发电量、电网规模都上升到世界第一位,电力装机规模将在一两年内与美国持平,电力科技水平、供电可靠性、设备制造能力世界领先,电力改革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效果。

    至于下一步的改革,从战略上讲,改革的大趋势是不变的。从战术上讲,改革的具体细节问题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改革应与时俱进,改革的内容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重新审视。电力改革要与其他领域配套改革相衔接,电力改革孤军深入,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记者:电改绕不过电价改革这一关,作为重要环节,这几年针对电价也进行了一些改革,您认为电价继续改革的话应该沿着什么方向改革?

    孙玉才:电价改革必然会持续进行。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因为电价关系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也关系电力行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只有建立既反映公用事业性质、又体现成本效益原则和市场供求关系的电价政策,保障企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效引导电力投资和消费,才能起到调节电力供求关系,保障电力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电力行业长期发展。

    由于电力属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价变化影响方方面面,在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煤炭等一次能源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的过程中,电价调整长期滞后,在一定意义上讲,电价已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并没有真正反映其应有的价值。

    电价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的改革,关键是要从机制上加快改革,逐步形成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的价格机制。加快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构建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顺加形成的销售电价机制。在过渡期,应当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培育大型煤炭储销中心,建立权威性的煤炭价格指数,根据煤炭价格指数涨落同步调整上网电价、销售电价。

    记者:有评价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只改了国家电力公司的“体”,而未动政府部门行政垄断的“制”,您如何看待这一评价?

    孙玉才: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确实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2002年改革至今,电力行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现象严重,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越位”、“错位”现象。行业规划、投资、价格、质量监管也分散在不同部门。政府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环节过多,审批程序和条件不透明,随意性大。重项目、轻规划,重微观、轻宏观,对企业经营管理干预过多、过细,使其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项目核准制与审批制没有明显改进。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强化有关政府部门在电力发展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制定明确的行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

    重点明晰行政管理、电力监管、行业协会等各方面职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电网如何引入竞争

    记者:国家电力改革的初衷是加大各个环节的竞争,电网环节应该如何引入竞争机制?

    孙玉才:电网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使其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电网企业的垄断地位是该行业的自然垄断属性所决定的,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性决定的,对于自然垄断环节更重要的不是竞争,而是加强科学监管。在物理意义上的拆分电网,无非就是将一个垄断的大电网拆分为一个个垄断的小电网,电网的垄断特性并不会改变。

    对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电网实施监管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随着电力市场化建设的不断深化,我国对电网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高电网运营效率;确保电网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及相关方提供公平开放和无歧视接入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清洁、高效的电力服务;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创造条件实现发电侧与售电侧放开在业内有较大的共识,是深化电力改革的较好的切入点。相比电网的垄断特性来说,发电和售电的网络性较差,资产的纽带关系也没有输配电之间那么明显,发电侧的开放可以以电厂自身为边界,通过促进发电领域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显著增加电力供应水平;而售电公司放开可以成为单纯的电力服务公司,促进以电力客户为中心的工作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显著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记者:电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但国外一些电网公司是一个非盈利的机构,将电网公司改革成一个非盈利的公共机构是否是未来的方向之一?

    孙玉才:国外电网并不都是非盈利机构,我国电网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电网的改革方向要根据各国资源禀赋、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等具体国情进行分析,适合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电网管理体制并不一定适合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尽管我国实行输配一体的管理模式是当前电网管理的最优选择,但是并不是实行输配一体就能解决所有的电力发展问题。首先是电价形成机制还没有真正确定,市场化的关键价值信号并不清晰,其次是输配一体的监管模式还没有确定,监管什么?什么应该监管?怎么监管?还需要研究和制定。此外电力交易市场的建立还不完善,用户缺乏实质性的用电选择权,这是因为一方面是电网还不坚强,另一方面是市场缺乏选择的动力。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发展和改革去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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