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工程概算定额标准填管理空白
发布时间:2011-09-30     来源: 每周能源观察
本文摘要: 据悉,《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是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的。此前,海上风电

 

    “相对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起步较晚,直至本世纪初我国开始进行一些实质性的尝试。《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标准的制定,不仅使海上风电场的规划和设计更加规范,对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也将起到规划和指导的作用。”作为概算定额标准审查人之一的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易跃春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悉,《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是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的。此前,海上风电场无论在规划、设计还是建设方面都没有类似标准,一直都是参照陆上风电、水电、火电或其他行业的建设标准。水规总院从2005年开始进行海上风电有关的前期调研和标准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总结积累,才逐步形成了这一标准,并逐步推进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建设。

    测风塔高度不低于100米

    自2007年起步以来,我国已建成海上风电装机14.25万千瓦,初步具备了海上风电设计、施工及设备制造的能力。海上风电场建设和运行的技术复杂、周期长、难度大,对风机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虽然市场规模庞大,但风险也极高。因此,必须要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和规划。

    “过去海上风电建设都是参照国外和国内其他行业的标准设置,现在有了标准以后,规划建设和设计上都更加规范了。”上海勘测设计院总工程师陆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陆忠民介绍,《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是根据近年来海上风电场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针对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的特点,对风电机组和测风塔安装形式、装卸风机作业和升压平台设施,以及海底电缆等相关设置都进行了规范,符合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投资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能够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编制的需要。

    他向记者列举说,测风资料的标准中规定要求通常要有2座测风塔,其中有一座测风塔的高度不能低于100米,这对于规范海上风场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都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与陆上风电不一样,在进行海上风电场的规划当中,除了要参考陆上风电相关的资料,还要对海洋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这涉及到海洋区域对于海底生物、海潮的变迁,对风场区域里鸟类的影响等等,在标准中对这些内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规范开展海上风电,首先要关注相关空域要素,包括台风、盐雾、覆冰以及空中航道、雷达影响范围的影响;其次要调查水面情况,包括海冰、海浪(风暴潮)、潮位和航道情况;水下则要调查洋流、潮流、海底冲刷和腐蚀、海洋生物、盐分、海底地形及地质以及管线分布情况。此外,海上风电的立项,还要综合考虑海洋功能区划、港口、码头、锚地、航道、自然维护区等敏感海域、滩涂围垦及养殖、军事用海、其他特殊用海等因素。

    “出台海上风电标准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规范和指导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和有关前期工作,做到不漏项,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率,保证前期工程质量。”易跃春如是说。

    另外,记者还从该标准的条文中了解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文件的指导性依据,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项目投资管理的计价基础,是工程项目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管理的计价参考。

 海上风电与陆地风电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风机的基础不同,海上风电项目基础工程的费用占整个风电项目建设费用比率远高于陆上。随着海上风机技术成熟和成本的降低、基础工程的设计及建造必然成为海上风电开发中的关键。业内专家认为,概算定额标准的制定对于总体控制海上风电场的造价是有好处的。

    陆忠民说,定额的标准过去都是参照类似行业的标准,标准有高有低很不平衡,现在规范了以后,对于我们有序控制风场造价有好处。目前情况看,定额标准的价格还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对有序竞争,控制海上风场投资有很大益处。

    易跃春认为目前整个海上风电产业体系还不成熟,施工安装和设备价格等都是从初步示范开始,到以后大规模发展将有一个较长时间变化的过程。批量研究的多了,参与的多了,价格会有变化,因此,目前的概算定额标准是一个框架性的标准要求,能较好反映当前的价格水平。但经过未来的发展,条件和技术成熟之后,定额标准和造价水平也会相应改变。

    尚有大批标准正在制定

    对于海上风电行业而言,技术是在不断更新的,标准自然也应跟上。有业内专家表示,国内的标准还是相对宽松一些,未来肯定会根据行业的变化做相应调整。

    易跃春也表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起步也就是2~3年的时间,很多突发情况还不能完全预测到,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成熟,除了现有的标准和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的标准,未来还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才能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海上风电场建设标准体系。

    他向本刊记者介绍,从海上风电来讲,目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制定了七个标准,还有资源测量评估的、基础的、施工安装等很多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之中。客观来讲海上风电建成的项目比较少,研究的也比较晚,标准体系还处于开始建立的阶段,需要通过边开发建设、边摸索,来总结形成一系列的标准体系。

    海上风电想大规模发展,没有这些标准肯定不现实,标准对项目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海上风电的发展除了标准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要考虑,比如国家政策的支持、上网电价、产业制造的要求。标准是支持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除此而外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产业体系的建立来发展整个产业。

    此外,在企业层面,多数风机厂商对于标准的编制表示认同,某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表示:“标准是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发展,我们有所准备,也能够接受。”陆忠民进一步表示,对海上风电场来讲,整个开发的风险和难度都要大于陆上风电,一定需要一些有实力有技术能力的企业来参与开发海上风电场,需要一些技术支撑,包括一些有经验和实力的研究单位,参与整个风电场的规划布局,实力较弱的单位要达到这个标准可能难度较大。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