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运营管控工作中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管理体系、工作标准,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二)牢固树立全员生产经营意识,加强备品配件的统筹管理和电量营销意识,克服一切不利因素,实现成本最低、管理最好、效益最高。
(三)高度重视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四)建立健全各类规程,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比逐步缩小差距。
(五)制订风力发电厂点检、维护工艺标准,加强对新投产设备和修后设备的验收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
四、风电接网情况的几点认识
随着风电建设规模不断增大,风电接不进、送不出的问题愈加突出。按照当前风电发展速度,这一现象将更为严重。为此,有关部门要制定适应大规模风电发展的电网规划,研究风电对电网影响的解决措施,重点解决百万千瓦级风电上网和电量输送问题,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修订电网规划,有针对性地提高电网配套建设标准。
1、优化电源结构,加快电网骨干架构建设,并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调峰电源。
国家新的风电发展规划初步确定了7个千万级的风电基地,按照“融入大电网,建设大基地”的要求,实现远距离输送电能,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国家对于风电发展已有系统的整体规划方案,但要对风电与其它电源、风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更重要的是风电项目要与电网建设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避免出现风机安装调试后无法送出的情况,造成投资损失。为实现风电的顺利送出,建议电网要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调峰电源,如抽水蓄能电站等,增加电网的风电消纳能力。同时要建设坚强的跨省跨区互联电网,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各个地区的电源调节能力,有效扩大风电的消纳范围和规模。我国风能资源的分布特点和风电的开发布局特点,决定了优化电源结构,才能促进风电的大规模开发利用。
2、应尽快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制定《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同时建立完善的风电机组检测认证体系和权威的认证机构,从源头上杜绝技术水平无法满足要求的风机进入市场。
我国现有并网导则(GB/Z19963-2005)技术标准较低,同德国等风电技术发达国家的并网导则存大差距。
国家电网公司于去年出台了在技术上较为全面的《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修定版)》,但作为企业标准对风机生产企业缺乏约束力和影响力。
目前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商超过70家,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多,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更少。有的企业为了抓风电产业发展的“商机”,匆忙上马,盲目求快,从国外厂家拿来技术就进行大批量生产,产品质量自然很难保证。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风电机组的检测认证体系,对风机各部件质量和整机情况进行检测认证,借此提高国产风机的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不符合电网并网技术规定或质量不合格风机不能进入市场。风机整体质量的提高,有利于风电运营商的运行维护,减少维护费用,提高风能利用率,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3、电网对风电机组技术要求提高,部分风机机型无法满足。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电网公司开始对风电场并网提出更高的要求,对风机并网主要有以下要求:
(1)要求风电场具有有功功率调节能力,并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指令控制其有功功率输出。
(2)对风电场无功性能调节提出要求。
(3)对风电场的电压范围提出要求。
(4)要求并网风机具有低电压穿越能力。
(5)对风电场的运行频率、电能质量提出要求,并必须安装PMU装置。
电网的以上要求,对目前投运的风机绝大部分并不满足,要实现上述功能,需风机制造商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在这方面,风电运营商只能等待,处于被动地位。
4、加快建立风电场并网运行的技术支撑系统,特别是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从技术角度避免限负荷情况的发生。
为了应对风电的随机性、间歇性和不可控性,电网系统在运行中必须考虑留有足够的备用电源和调峰容量,以保证风电出力不足时能够正常向用户供电,这必将造成系统备用容量增大;而在风电出力大而负荷不足时,又必须采取压火电机组出力的方式来保证,这不仅增加了系统的运行成本,同时还会给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隐患。因此,随着风电装机容量的增加,风电功率预测将成为电力系统运行不可或缺的环节。为此必须建设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目的是为风电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初步实现风电负荷的可预测性,保障电力系统及风电场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对风电场限负荷的频度。国内一批科研院所已投入这个项目的研究,并有一批成果产生。尽快建立覆盖所有风场的、高准确度的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将有利于电网的稳定运行,从而使电网消纳风电能力增强,风电运营商也可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