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黑龙江巴彦双鸭山49.5MW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中广核黑龙江巴彦双鸭山49.5MW风电场新建工程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巴彦县双鸭山,属于低山丘陵地区,地处松嫩平原东缘,小兴安岭南部,海拔200~350米,比高150米左右,地形成波状起伏。风电场场址属低中山地貌,山脊相对平缓,局部较陡,场区内风能资源丰富,具备开发风电场的价值。项目由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自行开发建设运营,计划安装24台2MW加1台1.5MW级别风力发电机组。项目预计于近期完成核准,计划在2013年中旬开始工程建设,现对风电场所需风电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招标人将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合同价格的支付。
三、 招标范围:
2MW级别风电机组及相关技术服务,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9.5MW。
四、 现场踏勘:
(1) 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五、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国内单机容量2MW及以上级别风电机组设备的年产能力不低于100 台。
(5)投标人应已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3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2年11月29日起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也可以邮购,招标文件购买人通过银行汇款,邮购须另付邮资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将在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后寄出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八、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九、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
十、 定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